释义 |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没有超速、超载等违章情形的,行人可能是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如果机动车有超速、超载或其他违章形式,有可能是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如果行人不是在人行道上并闯红灯,机动车无违章的,机动车可能无责;机动车有违章情形的,机动车可能是次要责任。具体事故认定,只有交警的认定书才有法律效力。 一、人行道被撞责任划分 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跨马路被撞死是同等责任吗?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行人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因为行人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行人本身要负主要责任,但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机动车也许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