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补办麻烦吗 |
释义 | 户主本人可亲自携带身份证和本户所有成年人员签名的补办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户主不能亲自前往,则需提供书面委托申请。委托人须持户主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本户所有成年人员签名的补办申请到派出所代为办理,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 补办由户主本人亲自去办理的,持身份证和本户所有成年人员签名的补办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户主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由本户的其他成年人员持户主身份证和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及本户所有成年人员签名的补办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代为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拓展延伸 丢失户口本后如何顺利办理补办手续? 丢失户口本后,办理补办手续可按以下步骤顺利进行。首先,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详细丢失情况。其次,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丢失声明等相关材料。接着,填写补办申请表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期间,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并接受派出所的调查核实。最后,按派出所要求领取新的户口本。在整个过程中,与派出所的沟通和配合至关重要,确保提供准确信息和及时反馈。这样,您就能顺利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恢复正常的户籍证明文件。 结语 顺利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恢复正常的户籍证明文件,需要您按以下步骤进行: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详细丢失情况;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丢失声明等相关材料;填写补办申请表并缴纳费用;配合派出所的调查核实,提供所需材料;最后,按要求领取新的户口本。与派出所的沟通和配合至关重要,确保提供准确信息和及时反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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