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交的保证金单位可以挪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职工交的保证金单位可以挪用吗 挪用保证金的行为是违法的,甚至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工资保证金能挪用吗 挪用保证金不归还给员工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对发包方的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行政部门擅自减免或挪用工资保证金怎样处理 行政部门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或者违规挪用工资保证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二十六条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问题,应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未按规定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施工单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外,应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信用记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对行政部门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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