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定义不同: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所登记的法定凭证。对应的公司不同: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非法人企业。载明的内容不同: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持有企业的类型不同;持有该证件承担的责任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