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期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缓期和缓刑的区别: 1、性质不同。死缓是对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地不再执行原判死刑的行刑制度,而缓刑是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行刑制度。死缓属于生命刑范畴的特殊刑罚制度,缓刑则属于自由刑范畴的普通刑罚制度; 2、适用的前提不同。适用死缓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但不需要立即执行为前提,而适用缓刑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前提; 3、执行的方法不同。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必须予以关押,并强迫劳动改造;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 4、考验期限不同。死缓的法定期限为二年,缓刑的考验期限,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如通常说的“判一缓二”、“判三缓四”等; 5、法律后果不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而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间的不同表现,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或撤销缓刑,把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适用缓刑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处的刑罚(即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对于累犯,不论判处何种刑罚,均不得适用缓刑; 3、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综上所述,一般被判决缓刑的都是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的,有悔过的表现刑期在三年以下的判缓刑的几率就比较大,在缓刑期间如果再次犯罪触犯了法律会被再次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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