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被评估的资产的价值,采取差额定率来累进计算。公司的股东如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都需要经过评估作价,核实其出资的数额。 法律客观: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