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当天能离得成吗? |
释义 | 民政局离婚当天不能离。办理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到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双方可申请撤回。如无撤回,31-60天可领取离婚证。如在60天内撤回,离婚不生效。一般情况下,当天可办理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登记,发离婚证。但2021年实行离婚冷静期,不可当天办理。夫妻感情破裂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到民政局离婚当天不能离。办理登记离婚必须本人亲自到场,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但是并不能当天就领取离婚证,而是给双方为期30日的“冷静期”,即递交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如双方30日冷静期均没有申请撤回,自第31日到第60日,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未领取,仍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任何一方在上述60日内撤回申请,离婚登记均不生效。 去民政局离婚当天能办理吗 在一般情形下,去民政局把那里离婚当天是能够办理完毕的。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去民政局当天就可以办理吗 离婚去民政局当天不可以办理。 2021年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离婚冷静期,无法当天办理完离婚手续的,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制度开始实行的,如果是2020年进行离婚登记,当天就可以完成。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结语 离婚去民政局当天无法办理完毕。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现行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要求在递交离婚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如果双方在30日冷静期内均未申请撤回,从第31日到第60日,双方一起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未领取,仍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因此,离婚当天无法办理完毕,需要遵守冷静期的规定。具体的离婚方式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根据双方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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