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