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可办理 |
释义 |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 2、征地协议; 3、个人身份证; 4、户口簿; 5、近期2寸彩照; 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 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一、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新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加办法如下: 1、个人申请。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村协理员检。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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