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险公司“无责免赔”真的能免责吗
释义
    保险公司“无责不赔”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获得赔偿。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并可向事故相对方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合同条款有争议的情况,应按通常理解解释,并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无责不赔”的合同约定,在客观上免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责任,排除了被保险人依法获得赔偿这一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向事故相对方行使代位追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拓展延伸
    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政策:真正的保障还是一纸空文?
    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政策在表面上似乎为投保人提供了一种保障,但实际上,它是否真正能够免责却存在着很多疑问。无责免赔政策通常有着诸多限制和排除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只支付部分赔偿。此外,保险公司在解释和执行无责免赔政策时也存在主观判断的空间,可能对投保人不利。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无责免赔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总之,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政策并非完全可靠,投保人需保持警惕,理性选择保险产品。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无责不赔合同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它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排除了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利。根据法律的解释原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进行解释。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无责免赔政策的限制和排除条款,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保护自身权益。因此,投保人应保持警惕,理性选择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6: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