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的,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一、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就要在分手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要返还给男方彩礼。 二、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没有特别约定给女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彩礼应返还给男方。没有前述情形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三、离婚后分给的三金归谁 通常根据民俗结婚时买的三金属于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男方婚前买的三金给予女方,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三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