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交了2万定金可以退吗? |
释义 | 买房交了2万定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是否符合定金的退还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卖方原因导致未能订立购房合同,可以要求退定金;非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合同,也应退定金。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实践合同、有效主合同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等条件。定金具有从属性、实践性、预先支付性和双重担保性。对于具体情况,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一、买房子交了2万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子交了2万定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是否符合定金的退还条件,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订立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退定金。非买卖双方原因造成不能订立合同,也应当退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三、定金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定金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买房交2万定金,若因卖方原因未能订立购房合同,可要求退定金。非买卖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订立,也应退定金。定金适用需符合条件:实际交付、有效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免责情形。定金具有从属性、实践性、预先支付性和双重担保性。具体情况应依法严格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以避免错误适用法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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