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悬挂号牌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
释义 | 机动车号牌就是机动车的标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悬挂号牌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是为了便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便于群众监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对于一些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也应当按照要求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也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如果机动车号牌因故污损的,应按照规定及时修复或更换,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践中,一些机动车所有人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交通警察或者自动监测装置无法辨识车辆身份,比如故意将机动车号牌用车牌套遮住,或者用泥巴等涂抹遮盖,或者将机动车号牌的字母或者数字部分涂抹、遮掩起来。这样做的目的,有的是为了逃避道路交通管理,有的是为了逃避廉政等监督,比如公车私用怕被发现等。但不论行为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其遮挡、毁损车辆号牌的行为都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几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几分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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