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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行为地如何来认定
释义
    商标侵权行为的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行为地,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都属于侵权行为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法律途径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法律途径是指在商标法律领域中,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和途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商标假冒、商标侵害和商标抄袭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一般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商标的注册情况、商标的相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公众的混淆程度等。法律途径主要包括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行政诉讼和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等。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商标侵权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法律途径是商标法律领域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商标假冒、商标侵害和商标抄袭等。认定商标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商标注册情况、相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以及公众的混淆程度等。法律途径包括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行政诉讼和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等。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商标侵权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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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