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能卖房吗? |
释义 | 不能卖房,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卖房是违法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商品房的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则不能预售。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对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让金已经交付;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预售的商品房计算,用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把施工进度和工程完工的日期确定完毕;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登记,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可按以下方法查询楼盘预售许可证 (一)网上查询:XX市住建局进入官网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大类进行搜索: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如:世纪华都,单击确定出现查询的信息 (二)住建局(房管局)查询:到房管局办证大厅的自助查询机,或者在总咨询台咨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在哪些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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