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
释义 | 一.醉驾取保候审没有案底。只有经过有罪判决之后,才会留下案底。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其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的,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会依法定罪处罚,当事人还是会因犯罪留下案底的。 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到时间予以解除后,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三.醉驾后怎么取保候审? 醉驾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3、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则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4、犯罪嫌疑人签字或盖章。 四.醉驾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拘留 醉驾取保后还是有可能被拘留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取保候审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但是也纳保证金的话,会直接没收少部分或者是全部保证金。还要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并且还会提出对保证人监视居住情况或者直接逮捕。 也就是说违反规定会直接对犯罪嫌疑先实行拘留,不可以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是指相关侦查机关部门让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出具的一种保证书。保证内容就是保证嫌疑人不会逃避责任或者是不会做出妨碍侦查的事情。出具保证书以后嫌疑人需要做到随叫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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