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可要求的赔偿项目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可要求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按医院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赔偿2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器具合理计算。丧葬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赔偿20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被告过错和受害人伤残程度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