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夫妻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但指定赠与或遗嘱确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离婚时,婚前财产和已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遗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在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有平等处理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指定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例如,男方父亲去世前,在遗嘱中明确规定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的房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约定。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