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人才引进及家属落户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办理对象和条件: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