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董事会首先作出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保荐人保荐; 4.审核;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 股东大会对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表决权2/3上述通过。向公司特定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行的,股东大会表决发行计划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 一、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如下: 一、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如果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提供担保的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关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三、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四、如果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召开股东会议的流程包括哪些 召开股东会议的流程包括如下: 1、定期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起召开,发起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由董事会发出,通知方式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内容,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 3、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全体董事推荐其中一位; 4、股东大会表决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作出,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事项的表决由代表一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股东大会内容应形成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投票内容和投票结果,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