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一方已经经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 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 (1)已经实际居住。 (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 (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