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是否有份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如果在赠房时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儿子一人所有的,则儿媳没有份。如果房产赠与给儿子,但是父母没有表示房产只让儿子一人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也可对房产主张所有权。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只要父母在赠房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对父母赠予的房子的处理:如果父母在赠房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该房产是父母指定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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