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无住宿登记或住宿登记过期,都视为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形成非法居留。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严重,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甚至遣送出境等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