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偷拍偷录的损害后果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偷拍偷录的目的、动机以及主观过错程度、偷拍偷录手段和方式来具体分析。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谓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认定:首先,必须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的侵害;其次,造成损害的程度要是严重的;最后,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他非法的利益是不受保护的,因而如果制作或收集证据的行为仅仅是侵害了他人的非法利益的话,不影响证据的采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