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准备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准备哪些证据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需要准备的证据有财产清单、财产权属证明、财产取得时间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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