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良资产包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 |
释义 | 1、常规催收 对一些尚在经营、有翻盘机会且有偿债意愿的债务人,可采用直接催收方式,但应密切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涉诉案件、逃废债务、其他债权人追索等情况,避免被债务人玩弄。 2、和解清收 可综合考虑已查控财产的种类、价值、处置难度、处置时间,评估回报期望、回报周期,债务人的背景能量、对抗性,及债务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负债情况、不可知的障碍因素、其他债权人的执行力度等等,决定是否与债务人和解。 3、诉讼清收 在论证可行性及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行动的时机、方式、标的和申请财产保全。 裁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尽快申请执行。对违法、显失公平的裁决,债权人应及时上诉、申诉。 4、追加偿债主体 债权人经调查取证,在获得确凿证据下可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相关主体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5、债务重组 应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谨慎确定重组方案并落实担保条款(尤其要增加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作连带担保)和相应保障(查控)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履行约定义务,防止债权被悬空。 6、以物抵债 如果债务人已丧失现金偿还能力,或者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强势,或者债权人的目的就是以物抵债,可同意以物抵债。 应当优先接受产权清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变现能力强、有升值空间的实物类资产抵债,须及时接收抵债物且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债转股 对于一些尚有经营前景、有还款诚意、可以信任及合作且债务负担不重的债务人,或基于特殊目的,债权人可以采用债权转股权或以实物抵债后作价入股企业的方式实现债权。 8、盘活重整 对于有优质项目(如一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只限于资金周转不灵或融资能力不足的债务人,可以考虑通过盘活重整的方式实现债权。 对于产业正常、前景优良,只因杠杆过高、高利息、债务负担重而导致流动性不足的债务人,可以采取债转股、引入并购基金、说服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冻结债务、注入新的流动资金等重组方式,由新的管理者接管企业权力,在营运管理和财务上给予债务人支持与提升。 9、转让债权 适宜以转让方式处置的项目包括:未掌握财产的;司法处置难度很大或处置时间很长的;自身团队在该地区人脉、资源较薄弱的;债务人很有背景且对抗性很强的。 10、资产证券化 受制于法律、税务和市场接受程度,目前只有国有银行及四大AMC才有办法操作,普通债权人难以推动。 11、申请强制清算 对于债务人的股东(开办单位)、实际控制人有还债能力的案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 如果上述单位/人员不配合清算的,法院会以无法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依据该份裁定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另案起诉要求债务人的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什么 不良资产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以及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物类不良资产。实物类不良资产主要是指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在建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 2、债权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 3、股权类不良资产。股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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