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一、未经批准砍树犯法吗 未经批准砍树是可能犯法的。 违法砍树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以及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如果确需砍伐树木,一定要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否则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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