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能否解决缴纳社保 |
释义 |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缴纳社保的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赔偿不合理要怎么办? 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当事人可以就哪些劳动纠纷向法院起诉 发生下列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但是一般需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