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 申请劳动仲裁 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2.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 参加社会保险 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 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当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必须要 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社会保险,这个是国家强制性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