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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离婚后遭男方骚扰与恐吓,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男方骚扰恐吓女方需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恐吓、侮辱、威胁他人安全等行为可处罚款或拘留。结婚证丢失可补办,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否则需诉讼离婚。如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要求婚姻关系证明后诉讼离婚。若无登记资料,可凭单位、派出所证明材料诉讼离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男方不断骚扰恐吓女方怎么办
    1、离婚后男方为断骚扰女方恐吓女方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离婚
    1、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2、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3、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4、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结语
    离婚后男方骚扰恐吓女方,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女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写恐吓信、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等行为,可处以拘留或罚款。若结婚证丢失,可补办结婚登记,双方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发结婚证。若能达成离婚共识,可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共识,需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诉讼离婚。若无法找到当时登记资料,可提供单位、派出所的证明材料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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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