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不以夫妻名义而是以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