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物能做抵押物? |
释义 | 债务人或第三方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交通工具等,但不能抵押法律禁止的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作为抵押,包括以下物品: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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