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物可以被用作抵押物? |
释义 | 下列财物能做抵押物:1.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 哪些财物能做抵押物 以下财物能做抵押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哪些财物可以做抵押物 以下财产可以做抵押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土地使用权。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一般按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偿还抵押权人的顺序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什么样的财物是可以抵押的 以下财物是可以抵押的:(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怎么办呢 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是指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对抵押物进行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的情形。 该内容由 何伟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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