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购买一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珠海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等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需要单位核实并提供提取证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话,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珠海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延伸 珠海购买一手房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在珠海购买一手房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住房贷款。首先,您需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并了解他们的贷款产品和要求。接下来,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然后,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材料。银行会对您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购房能力等进行评估。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您将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请注意,贷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会根据个人情况和银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贷款前咨询专业人士或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结语 购房提取公积金需准备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借记卡、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核实存储余额后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凭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中心应3日内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者由委托银行支付。购房后申请住房贷款可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准备身份证、合同、证书等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银行评估信用、收入等,批准后签订合同并按约定还款。贷款额、利率和方式因个人和银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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