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师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要不存在下列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老师是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