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兄弟姐妹名下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以独户的形式申请低保,也就是说只有本人可以享受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本领的城市居民。2.尚有肯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城市居民。3.拥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乡下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乡下户口或外省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家庭人员。4.原为本市非乡下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解决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要求的人员。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