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押一付二第二个月可以不搬走吗 |
释义 | 房租押一付一第二个月不想住了能直接搬走。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的,则提前退房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承租人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至于具体需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要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 二、房屋租赁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违约,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实际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为什么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 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属于违约。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所谓押金,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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