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占地不给钱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