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为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标的及费用:指出具体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包括租金、押金、物业费等费用。 2.租赁期限和续租方式:确定租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约定是否可以续租,续租方式以及租金的调整。 3.使用方式及维护义务:规定租赁物的使用方式,维护义务和损坏赔偿责任等。 4.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确立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并规定租赁物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约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及其赔偿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 2.《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态及用途;(二)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等租赁条件;(三)租赁期限;(四)租赁物的交付方式以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检验、验收规定;(五)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改造等方面的约定;(六)租息受让和转租的限制;(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八)承租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约定;(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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