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所需的手续清单 |
释义 | 房屋确权手续简介:申请人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界址等材料,说明与他人利害关系,并遵守相关法规。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完成登记后方可生效。 法律分析 房屋确权需要的手续: 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拓展延伸 房屋权属转移的法律程序及要求 房屋权属转移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在进行房屋权属转移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买方需要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有需要)。接下来,双方应当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等。此外,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最后,经过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买方即可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可以办理相关的产权证书等手续。总之,房屋权属转移涉及多个法律程序和要求,买卖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房屋确权手续繁琐,但至关重要。申请人应准备充分的材料,并确保真实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手续。房屋权属转移需签订合同、支付款项、办理登记等程序。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权益合法有效。房屋确权是保障产权的重要环节,需谨慎操作,确保权益无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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