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一、房产税率及税费都包括哪些? 1、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2、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3、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4、一手房屋交易: (1)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3)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5、二手房房屋交易,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 6、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7、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