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的适用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也就是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10年刑期怎么减刑 犯罪分子被判处10年刑期的,其减刑的条件为: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二、诈骗罪的一般不可以减刑吗 诈骗罪是否减刑要根据该犯罪分子的表现,是否减刑不是根据罪名来判断。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的,也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在,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是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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