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申请被驳回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对再审裁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三、对二审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 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影响。 四、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次数限制是: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4.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