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弄虚作假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低保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同其冒领的低保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数: 1、采取虚撤、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待遇的; 2、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接规定告知所存地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亭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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