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毒志愿者组织的义务有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履行禁毒志愿者服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县禁毒办制定的管理规定;自身远离毒品;每年参加不少于48小时禁毒志愿服务活动。 禁毒志愿者组织的工作范围如下: 1、对涉毒贫困家庭儿童开展帮扶活动; 2、积极参加禁毒知识普及; 3、参与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的教育工作; 4、参加与禁毒有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禁毒志愿者有以下权利: 1、参加禁毒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禁毒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提供禁毒志愿服务时要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安全保障; 4、对我县禁毒志愿者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请求县禁毒办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7、请求县禁毒办维护其合法权益; 8、获得禁毒工作相关奖励;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禁毒志愿者积极向过往居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讲解毒品危害及防范、禁毒法律法规等知识,并鼓励大家积极举报吸毒违法犯罪行为。众多居民纷纷对禁毒宣传表示认可,并承诺将一同加入禁毒志愿者宣传的队伍,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毒知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