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收养小孩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其实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那么也是会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 一、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被抚养的未成年继子女,在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赡养继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本来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尽到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形成了抚养关系,法律视为这种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产生了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称为拟制血亲,此时,孩子长大成人之后,需要对继父母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外甥有义务赡养舅舅吗 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符合以下3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三、拟制血亲之间能结婚吗? 拟制血亲之间不一定能结婚,虽然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但是如果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的也不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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