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综合执法科(局)实际就是城管,其主管主门就是当地政府,如果是投诉个别执法者,可以直接去综合执法科(局)找其领导,如果导领投诉无果,或要投诉整个综合执法科(局)可以直接一当地政府群众接待室投诉或打当地政府部门设立的投诉热线投诉。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