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 抵押 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 不需要评估。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 北京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 委托贷款 调查通知单》。 3、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 证人 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4、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签订 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关于 住房公积金 买房的流程 是什么?使用住房公积金 买房 需要注意 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公积金 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有些单位给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 购房 总额是30万元, 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2、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购房者应注意,千万不要在贷款之前动用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额度与您每一个月交纳的公积金数额以及连续交纳的时间有关。但是如果在贷款之前动用公积金的话,很有可能就不能申请 公积金贷款 。 3、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很多购房者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 公积金贷款买房 ,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 身份证 、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