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的房产怎么过户 |
释义 | 继承父母房产过户的办法:由继承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一、补办房产证都需要怎样进行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 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证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如果符合登记条件,核发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买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流程和费用 房子过户需要登记费和工本费,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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