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安置房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夫妻共有。 一、离婚拆迁房怎样分割 离婚拆迁房屋的分割具体如下: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这种拆迁安置房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在结婚登记后取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房屋。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产权交换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拆迁安置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已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后取得产权证、具有完全产权,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无法证明房屋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一般不予保全。 三、拆迁安置房交易有什么限制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3.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买卖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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